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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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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

* 来源 : * 作者 : 东莞清溪律师

五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

1、五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满5年的,获得5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